第73章 夏宛吟已经背叛了你
“这是什么?是淮之哥哥你买给我的礼物吗。”林云姿喜得满面红光。
周淮之眉心锁紧,伸手来夺,“阿姿,你别闹,给我。”
林云姿背过身,打开盒子——
昏昧里,映入眼底的,是一颗三克拉的粉钻戒指。
纯净无暇,光芒绚丽。
她一眼就被迷住,兴奋得嗷嗷叫,“啊!淮之哥哥!我好喜欢好喜欢这枚戒指啊!你怎么知道我最爱粉钻?你太懂我了!”
“阿姿,这戒指不是给你的,是给宛儿的。”
周淮之盯着戒指,眼神变得柔和,“这是我一早就给宛儿预订的,海城有位师傅手艺不错,我这次拿去让他给加工一下。
宛儿的婚戒丢了,我怎么也得给她补一个。”
“那你就给她补个白色的就够了,粉色的这个我真的好喜欢。她一个瞎子能看到什么?给她粉钻也是浪费。我不管,我就是要这个!”
林云姿妒忌得眼底冒火,二话不说就把戒指往自己的无名指上硬套。
“阿姿你别闹了,还给我!”
周淮之急忙又伸手来夺,林云姿却死活不肯还给他,“这是我按宛儿的手指围度做的,你的手指头比她粗,你戴不上的!”
比,她,粗?!
林云姿气得脸色一片胀红,更用力地把自己的手指头往戒指环里塞。
“粗”这个字,男人堆里绝对是夸奖。
女人堆里,就是羞辱!
结果是,戒指戴到一半,撸不上来,也套不下去,勒得林云姿手指头肿胀成了紫红色,滑稽得像一小根紫薯,痛得她眼泪都喷了出来,嗷嗷乱叫。
什么正常人手指这么细啊?
夏宛吟是骷髅兵投胎吧?!
坐在副驾驶上的何流听着后车厢里咚咚咚的动静,喉结滚了滚,还感慨周总身体真好啊,足不点地忙了三四天,回来还能跟林小姐这么闹腾。
只是,两人搞了三年,为什么林小姐的肚子还没动静呢?
该不会,是她身体有什么毛病吧?
终于,周淮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,总算把戒指从林云姿手指头上撸了下去,累得气喘吁吁,汗流浃背。
而林云姿的手指,已经肿胀得不成样子,差点儿没秃噜下去一层皮!
“我戴不上,夏宛吟她也别想得到!”
林云姿落下车窗,气急败坏地将戒指丢了出去。
“你——!!”
周淮之清俊的脸庞登时怒气暴涨,大吼一声,“停车!”
豪车刹停在路边。
周淮之迅速推开车门下车,打开手机的手电筒模式,跳进草丛里找寻戒指,大手在冰冷的雪地里摸来摸去。
何流和司机慌忙下车追过来跟着一起找。
林云姿冷得瑟缩着肩,跺着脚站在路边,不停地嚷嚷:
“淮之哥哥,外面太冷了我们快回车上去吧,万一你着凉了可怎么办?让司机和何秘书找就好了啊。”
周淮之猛地回头,冷飕飕地瞥了她一眼,又继续低头寻找。
他什么都没说。
但这一眼,却让林云姿头皮发麻,比被男人劈头盖脸骂一顿更让她不舒服。
她尚不知,男人会在两种情况下厌烦自己的情人:
第一种,玩腻了。
第二种,摆不清自己的位置。
见男人压根不搭理自己,林云姿恼羞成怒地大喊:
“周淮之,你对夏宛吟这么好有什么用?她私下早就背叛你,和别的男人乱搞在一起了!你还给她买这么贵的粉钻戒指,跟肉包子打狗有什么区别?!”